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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015年初中入学招收科技特长生工作方案

2015-04-28 13:46

我校是北京市市级科技示范校,北京市金鹏科技团成员校。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科技教育水平,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学有特长,2015年我校将面向海淀区应届小学六年级毕业生,招收一批在科技方面有浓厚兴趣、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科技特长生。依据北京市、海淀区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特制定2015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5年科技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沈杰

组员:任伟然、丁伯华、杨森林、王建红、王佳、朱安琪、郭飞

二、招生对象

凡持有有效的《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长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且推荐表上科技类的特长项目是我校科技特长生招生所列项,专业方向和专业技能符合我校特长项目考查要求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我校特长生招生的专业考查活动,学校将依据考查结果择优录取。

三、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信息学、智能控制(机器人、单片机)、天文、航空模型

招生计划:18名

四、招生工作程序

1.报名登记

凡有意向报考我校2015年初中入学科技特长生的学生,务必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来我校进行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获得我校科技特长生考查活动的"初审合格"证,未按时办理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手续的学生,将不能参加后续的科技特长专业考查活动。凡来我校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的学生,需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以下材料:

(1)《2015年海淀区初中入学特长生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2)个人简历。

(3)能够证明本人具有相应科技项目专长的材料或作品。

  【报名时间】

5月9日  上午8:00 - 11:30,下午13:30 - 15:30

5月10日  上午8:00 - 11:30,下午13:30 - 15:30

【报名地点】海淀区北洼路33号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校内

【咨询方式】

信息学:      68902901   杨森林老师

天文:        68903858   王佳老师

智能控制:    68902901   朱安琪老师

航空模型:    68902901   郭飞老师

2.专业考查

考查报到时间:所有专业考查活动均在2015年5月16日当天完成,报到时间如下:

信息学:上午8:00——11:00,下午13:30——15:00 

天文、智能控制、航空模型:上午8:00——11:20,下午13:30——16:00 

      按照当天报到的先后顺序参加考查活动,信息学不超80分钟,其它项目不超20分钟。

考查地点:实验楼四层科技活动室

考查内容:

特别提示:

(1)考生参加科技考查当天,务必持有《推荐表》原件和在我校报名登记及资格审核后下发的"初审合格"证,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科技特长专业考查活动。

(2)考查顺序:信息学、天文、智能控制、航空模型项目都将采取先到先测的原则。考生进入学校后,须如实登记填写本人的基本信息,然后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参加考查活动。

(3)为保障考查活动顺利进行,考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园。请保持登记电话的畅通,以便有需要时能够及时取得联系。

五、关于录取和上报审批等相关事宜

在我校科技特长专业考查活动中表现突出者将被确定为拟初录对象,在专业考查当日,须将考生的《推荐表》留存我校,并由考生家长在该推荐表上签字确认。我校将以此为凭据,将该考生纳入到我校拟初录名单,并将名单上报至海淀区教委。经区教委审批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我校方能按照海淀教委的统一安排,开展录取的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宜

1. 我校将严格遵守各项招生政策和规定,认真开展有关工作,加强监督和检查,严肃招生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为保障考生安全,在考查活动中如遇到突发事件,将及时启动安全预案(另见附件1)。

3.建议家长为参加科技特长专业考查的考生事先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15-4-28

 

附件1: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15年

初中入学科技特长专业测试安全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我校小升初科技特长专业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的人身安全,能及时、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招生专业考查过程中的突发性意外事件,现特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具体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师生人身安全高于一切的思想,以"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安全等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二、 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沈杰

副组长:任伟然

成员:李常宝、刘福龙、李文权、侯少华、孙嗣梅、丁伯华、杨森林、王佳、朱安琪、郭飞

联系电话:学校传达室68902962    学校办公室68902963

三、应急措施:

1.总体要求:

1)在专业考查工作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按照事先布置的分工岗位开展具体工作,如遇突发事件或安全事故,所有人员需要统一听从指挥,按照预先的设定方案,紧张有序地开展救援或处置工作。

2)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如身体不适等),应及时向老师或评委考官报告或向工作人员报告,学校将采取适当措施,让考生休息或暂缓考试,严重者可终止考查,并让家长立即带学生就医。

3)提醒考生及家长要遵守社会公德,保护环境,注意维护学校秩序;不与他人或学校工作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如遇到考生或家长不冷静者,应采取舒缓方式耐心解释接待。如矛盾不能及时协调,并产生肢体冲突倾向的,则需要及时联系保卫部门,必要情况下上报教委或公安部门。

4)为保障考场的考查秩序,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如有特殊需要,在得到校方老师的批准后,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校园,进行必要的沟通或接受校方的询问。

2.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校园门前社会车辆复杂,为保障考生和我校师生交通安全,所有参与考查活动的考生及我校师生及工作人员,都须遵守国家的各项交通法规,不要违章停车或干扰学校门前正常的交通秩序。建议采取绿色出行方式。建议考生家长将本人车辆停靠在远离学校门前的位置,避免不必要的拥堵。

2)如遇到校门前交通秩序因人多车多,发生混乱,在我校保卫人员无法维持正常秩序时,应向学校领导报告,有必要时向当地交通和治安部门报告。

3)如出现机动车、非机动车剐蹭、撞伤人员,应根据情况进行及时处理或送往医院治疗,同时联系安全领导小组,并拨打122事故报警,处理类似事件时,应保持理智和冷静,以"救人第一"原则以最快的速度救治、处理伤员;保护事故现场,联系受害者家属,安抚受伤者,记录肇事者姓名、单位、车辆信息等一切必要信息;保存物证和目击证人的联系方式等。

3.突发疾病应急预案

遇到考生或师生工作人员出现突发疾病的,应立即联系学校校医,给予及时救治和判断,或立即联系考生家长,必要时终止测试,由家长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招生考查过程中,如出现地震、火灾、爆炸等情况时,应首先稳定学生们的情绪,紧张有序地撤离,应首先撤离学生。2)避免混乱中出现踩踏事故,一旦出现混乱,应在老师和领导带领下,立即组织人员疏散,并救治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