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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北京市中学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01-22 15:11

北 京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北京市中学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委中教科、职教科,北京西藏中学:

开展"三好学生"等方面评选是推动我市中小学德育发展的一项常规工作,旨在通过评选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同伴教育的作用。2014-2015学年度北京市高中阶段(包括普高和职高)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按京教德[2009]2号文件和京教德[2001]4号文件有关精神执行,初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按京教德[2009]2号文件精神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名额

高中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按2015年高中毕业生总数的3%比例进行评选;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按2015年毕业生总数的1%比例进行评选;市级"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比例进行评选。各区县可推荐1至2名符合京教德[2001]4号文件精神要求的候选人参加市级优秀学生评选。

初中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按2015年初中毕业生总数的4%比例进行评选;初中阶段的市级"先进班集体"按班级总数的1%比例进行评选。各区县同时推荐2个特别优秀的初中市级三好学生,作为全市"寻找身边的道德榜样活动"和《感动青春》的典型。

先进班集体除提交登记表外,需提供2000字以内的申报材料。

高中阶段应评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先进班集体"的总数以及初中阶段应评的市级"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总数,详见附件名额分配表。高中阶段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在普高、职高之间不可打通使用。先进班集体的名额分配,请区县统筹考虑。

二、报送材料

(一)高中阶段

1.北京市高中三好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

3.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

4.北京市优秀学生推荐表一式五份,附3000字以内事迹材料五份,并提交电子版。

5.高中市级三好学生名册一式两份,高中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名册一式三份,先进班集体名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市教委留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纸质名册一份和电子版名册,以及市优秀学生的所有纸质和电子版材料。

(二)初中阶段

1.北京市初中三好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

2.北京市初中先进班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

3.北京市初中三好学生名册一式两份,北京市初中先进班集体名册一式两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4.特别优秀的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或集体事迹材料一份,作为全市"寻找身边的道德榜样活动"和《感动青春》的典型。同时提交电子版。

市教委留存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纸质名册一份和电子版名册,以及特别优秀的初中市级三好学生或集体事迹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按照京教德[2009]2号文件和京教德[2001]4号文件以及2015年评选工作具体要求开展,严格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比例。

(二)积极做好宣传。指导学校向教师、学生、家长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加强评选工作的教育导向。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要充分听取各校团委会的意见。

(三)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学校评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妥善处理学校和家长的来电来访,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积极解决。

(四)加强细节管理。

表格填写和材料报送注意以下事项:

1.登记表和推荐表已转北京教育考试院备案,请勿擅自调整表格宽度、高度、增减页数,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