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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快讯
转发:关于2013年区三好、优干、优团评选工作通知
2013-01-14 16:47
各位教师、学生家长、同学们:
根据上级教委有关会议精神,我校现特将评选海淀区级三好、优干、优团有关文件进行公示,请各位教师、学生家长和同学们仔细阅读,如有疑问,可向首都师大附中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咨询。
联系电话:68902908
首都师大附中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1月14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海淀区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含附中、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委2012-2013学年度市级"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海淀区"三好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各学校初三、高三年级在校学生(2013年1月2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各学校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在校学生(2013年3月15日前完成评选工作)。
二、评选条件
(一)初中区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中达到学业要求,表现突出。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和社区的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较好地掌握各学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善于思考,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身心健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承受挫折的能力较强。体育课成绩优良并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良等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体育课成绩优良;二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二)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