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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的家长信

2025-03-07 09:54

尊敬的各位家长:

依据上级教委文件精神,将于20253月评选2024-2025学年度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现将评选条件及办法印发给家长。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中学市级三好生及北京市优秀学生评选工作的通知》(节选)

 

一、评选条件

1.初中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敬英雄模范。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在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学习勤奋,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有较强承受挫折的能力。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具有正确的审美观和善于欣赏美的知识与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尊重劳动人民。有良好的劳动习惯,自觉参与家务劳动,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劳动。

2.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敬英雄模范。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北京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016年修订)》。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公民素养。有服务他人、集体和社会的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表现优秀。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好评。学习刻苦,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有特长。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科学年总评成绩优良。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较强的社会适应力和沟通能力,体育课成绩优良,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等级。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证)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观,对艺术具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鉴赏能力。积极参加校内外艺术活动,积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自觉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具有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劳动实践。

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一)评选条件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

       1.获得北京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

       2.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特长,获得一定成绩。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服务社会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得有关部门表彰。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海淀区在高中阶段市级“三好学生”中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参加北京市优秀学生评选。
二、评选办法

(一)市级“三好学生”

1.按照2024-2025学年学校初中毕业年级、高中毕业年级学生人数的4%和3%产生(四舍五入)

2.连续三年被评选为区级“三好学生”的本市学籍学生有资格参加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曾在外地就读的本市学生,在就读期间如获得过相应等级的称号,回到本市并在参评学校学习一年以上,也有资格参加评选。

3.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或由老师及同学推荐作为候选人。在班主任的组织下,学生对候选人投票,当场公布投票结果,并将投票情况上报学生管理部门。
       4.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市级“三好学生”评选的重要依据之一,学校党组织会议要在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和教师的意见,最终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校内显著位置公示三天后,上报区教委。

6.区教委审核后,报市教委审核备案。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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